2012年开封市中招分配生比例为50%
本报讯 记者邵滢报道 6月4日,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,根据市区实际情况,2012年开封中招招收分配生的学校为河南开封高级中学、河南大学附属中学、开封市第二十五中学。招收分配生的比例为该校招生计划数的50%。
分配生必须具备以下3点:一是分配生必须具有市区毕业学校的正式学籍,且有完整三年在校学习经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。休、留、转、复、返汴学生,社会青年考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。二是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总评必须在B级(含B级)以上。三是考生中招成绩在市区最低控制线以上。
分配生录取过程中,考生中招考分达到其所报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分数线下60分以内,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。初中学校不能完成的分配生指标,分别纳入市区各招生学校,在未录取名单中从高分到低分二次依次录取。中招分数与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相同时,由招生学校结合学校特点、学生获奖情况,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。
分配生名单拟定后,招生学校将分配生拟定名单通知初中学校,由初中学校确认(签字)是否符合分配生条件,对初中学校确认的拟定分配生名单,由初中学校和招生学校进行一周的公示,市教育局将在开封教育网进行公示,并接受群众监督。公示期内经举报查实不符合分配生条件的,取消该生的分配生资格,名额按该生所在学校的中招成绩递补。二次分配生指标经举报查实不符合分配生条件的,取消该生的分配生资格,名额按市区各招生学校中招成绩递补。公示期结束,举报属实者,名额取消后不再补录。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。